试卷的收发、传递和保管
(三)试卷的收发、传递和保管
(1)试卷保管由各地、市分别负责,考试结束后,各地、市将集中起来的密封试卷,严格按照来省领试题的车辆人员配备的规定,分科接送到各评卷。点,郑州、洛阳、开封、新乡、平顶山、焦作六市7月8日送语文、化学、地理;7月9日送数学、政治、生物;7月10日送物理、历史、外语。其他各地、市7月10日一次全部将试卷送各评卷点。各地、市按考点、试场号分科整理,为统一调度评阅试卷作好准备工作。
(2)收发调度室以适当的比例统一调配各地、市的试卷。地、市根据调配的试卷数,填写试卷袋清册,连同试卷送收发调度室。调配试卷时,必须办理严格验收手续,收发调度室要有专人抽掉填有地名、考点、试场名的原试卷封袋和考场记录单(留在试卷袋内),在试卷封面和试卷封袋的“密字编号”栏内填上同样的保密“代号”,并将“代号”登记在《试卷袋清册》和《学科评卷组领阅试卷登记表》上,经检查无误后,按照规定的手续发给各科评卷组评阅。
(3)各学科评卷领导小组都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试卷,领退试卷要严格办理登记手续。领退前均应认真检查试卷封面编号、密封是否完好,如发现有装仃不合格或缺漏现象,应由收发员核时后再验收。
(4)各学科评卷领导小组发给评卷组的试卷,也应办理领借手续。每天评阅不完的,由学科集中保管。每评阅完一个考场,应由专人及时累计卷面成绩,填写在卷首总分成绩栏内,镇写人签上姓名,及时退给收发调度室。
(5)收发调度室将学科评卷领导小组退回的试卷,根据保密代号查时原试卷封袋,将试卷装入试卷封袋内,按规定手续退回各地、市试卷保管室进行登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