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成绩,进行累计总分统计
(四)登记成绩,进行累计总分统计
登分、累计总分工作十分重要,要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要层层把关,反复查对,防止差错。
(1)卷面总分的合计,由各学科评卷组负责。按人累计各科的总分,由地、市负责。
(2)各学科时每个考场的试卷评阅完毕后,在累计该学科总分数前应对卷面进行普查,发现漏评时要通过原评卷组补评。做到反复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把试卷发回收发调度室。
(3)各地、市收到各学科评阅过的试卷后,首先进行普查,看封签是否完好;卷面分数是否准确;有无漏评。若有不符之处,须经原学科评卷领导小组更正。密封拆开后,所有登分人员不得再在卷面上作任何符号、标记,任何人不得涂改卷面上的任何字迹。
(4)登分时要审查考场记录单,凡缺考的科目,应注明缺考。若发现有考生违章记载的,应提交省招办酌情处理。
(5)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种表册的分数必须进行认真复核,保证不出差错。每个登分小组一般应由念分、监分、登分等数人组成。登好后轮换互查。如检查出登分错误需要更正的,应由登分人员共同负责改正并签名。每袋试卷登分完毕,登分人员应在试卷封袋上签名。
(6)按人累计总分计算方法。理科: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七门学科累计总分。文科: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外语六门学科累计总分。报外语院校或系(科)的考生,数学不计总分,外语成绩100%计入总分。
外语考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生物成绩按30%计入总分。
(7)统计。根据省招委会印制的成绩统计表,由地、市负责填写,按规定时间报省招办。
(8)各地、市登分结束后,立即填造《考生成绩册》,经反复核对无误后发到考生所在单位,由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会布成绩时,要切实做好思想工作,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所有单位不得公布抄留。
要加强对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和纪律教育,严格连守《评卷守则》,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考生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