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转让合同样本(2)
第六条、 费用负担
因转让设备所需的各方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本协议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甲方如需发票,发票款自行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按每天%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七天,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2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收回设备,不给予退还已付设备款。
第八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九条、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 日 签署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