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6日12时43分许,明通小学一、二年级10个班在校午餐的学生依次进入该宿舍楼进行午休。13时57分许,数名先行离开宿舍下楼的学生见到一楼通道处两块靠墙摆放的海绵垫,并上前踢打、撞击,致使其中一块海绵垫倒下。14时许,学校拉响起床铃,午休的学生开始起床,离开宿舍返回教室上课。因过道摆放的海绵垫倒下,导致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情况不明继续向前拥挤,造成多名学生相互叠加挤压在海绵垫上,导致6名学生受挤压窒息死亡,26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刑法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一篇:昆明学生踩踏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相关阅读
- 北京中小学放假时间不变 推迟至9月7日开学 2015-06-24
- 北京2015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不变 9月7日开学 2015-06-23
- 2015年中小学暑假放假安排时间:9月7日正式 2015-06-23
- 成都市小学放暑假时间:7月1日起 2015-06-23
- 北京未来5年小学入学持续“高峰”总数将破百 2015-05-28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jyzx/121999.html
本文标题:昆明小学踩踏事故致6死:由谁负责任?处理结果是如何?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