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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报酬不得低于14.5元

时间:2015-02-14 21:24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调整为一类区的函》,南京市人社局报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4年11月1日起,南京市各区全部执行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30元/月。

南京本月起全部执行一类区标准

去年南京进行过区划调整,溧水、高淳撤县改区,去年作为过渡期,一直执行二类区标准。今年南京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经由省、市政府批准后,把这两区调整到一类区类别。也就是说,本月起南京全部执行一类区标准。

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巴坤亚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之前人社部门做过调研,现在在高淳、溧水,基层岗位的工资至少要2000元,高技能岗位月薪达三五千。最低工资标准类别的调整,也有助于企业解决招人难的问题。他特别提醒各类用人单位及时调整工资分配中的有关项目,规范支付行为。

顶岗实习每小时报酬不得低于14.5元

2015届毕业生正在找工作,面对用人单位“先来实习”的要求,毕业生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14.5元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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