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资讯| 留学| 校园| 作文| 范文| 论文| 教案| 课件| 试题| 专题| 教学反思|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2013福州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

2013福州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

时间:2013-06-27 11:42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叶子   点击:次  


    特别提示:我校美术类在以上省份8个专业文理兼收(考生不得跨省报考);考试科目为素描人物头像和色彩静物(满分200分);校考不分专业报考(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后,待高考填报志愿时再选择专业),按招生计划1:4以内发放合格证。

    2、统考

    福建、浙江、吉林、河南、天津、四川、重庆、陕西、云南、黑龙江、内蒙古、海南等地考生参加所在省2013年美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我校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五、报考条件:

    身体健康(无色盲);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设计潜力;符合考生所在省2013年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六、文化考试和录取原则: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校考省份考生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填报我校志愿。其它省份考生凭所在省市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专业成绩合格通知单填报我校志愿。

    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省份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证。2、在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范围内,我校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采用专业级差模式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百分制综合分),第二专业到第六专业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3、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40% +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60%

    备注:各省艺术类投档比例及投档原则有所不同,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七、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9360元/学年。学生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习成绩优秀,表现良好,可享受奖学金。

    联系电话: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0592-3753775 校招生办公室 0591-22866857

    福州大学网址:http://www.fzu.edu.cn 福州大学招生办网址:http://zsb.fzu.edu.cn


上一篇:2013稽山中学分数线


下一篇:2013四川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jyzx/56937.html

本文标题:2013福州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