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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四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时间:2013-06-28 10:11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叶子   点击:次  

    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军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的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生对象

    招收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生。

    外语只招收英语考生,不招收其它语种的考生。

    三、招生区域

    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18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649名,其中女生64名。

    四、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志愿献身国防医学事业。政治审查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

    2、考生年龄。考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后出生)。

   3、身体素质。面试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五、招收办法

   1、应届高中毕业生,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考。

    2、本科考生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由我校按考生报考条件和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六、待遇

    1、军校预备军官学员入校后,经复查合格者,即正式入学。在校期间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费由军队负担,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每月发放750元生活补助费,并按军人学员标准发放职务津贴。其它费用自理。

    2、军校预备军官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从入学当年9月1日起算。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

    七、淘汰办法

    军校预备军官学员入校经复查合格后,与学校签订《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入学协议书》。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学员淘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因政治思想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被退学的,以及因学员本人无正当理由执意要求退学或拒不入伍被退学的,应缴纳在军校学习期间全部生活补助费、服装费和学校按人员标准计领的公务事业费,并缴纳3倍的违约金。

    八、分配去向

    按照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分配到全军各部队、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和院校工作。

    招生专业介绍

 

    一、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设四年制本科。培养医工结合的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人才。除开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等相关课程外,还开设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电路原理、号与系统、模拟电子技术、医学图像处理、医学仪器、军队卫生装备等专业课程。建有相应的专业实验室和计算机中心,有供教学及科学研究使用的新型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二、生物技术专业

    设四年制本科。培养从事生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的专门人才。除开设工科基础课程外,还开设化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基因工程、微生物学与工程技术、细胞生物学与工程技术、生物安全等专业课程。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有关政策,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三、临床医学专业

    设八年制、五年制本科。分别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和临床医师。开设人体形态学、细胞与分子基础、基础医学概论、医学综合实验、器官系统与疾病、军队流行病学、军队卫生勤务学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主干学科的相关课程。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拥有现代化的教学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分别授予医学博士(M.D)和医学学士学位。

   四、航空兵部队临床医学专业

    设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航空航天临床医疗工作的通科医师。除开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主干学科相关课程外,另设航空航天生理学、航空航天生物动力学、航空航天心理学、航空航天临床医学和空军卫生勤务学等专业课程。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均配有供教学实习和科学研究的大型特种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五、口腔医学专业

    设八年制、五年制本科。分别培养高级口腔医师和口腔临床医师。除开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等主干学科相关课程外,另设有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和口腔正畸学等专业课程。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均拥有一流的教学仪器设备,另有一所现代化的口腔医学专科医院供学员进行专业课程实习。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分别授予医学博士(M.D)和医学学士学位。

    六、药学专业

    设四年制本科。培养从事药物生产、检验、流通、药物设计及临床用药等工作的药学专门人才。开设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动力学、药用植物与生药学、药剂学、军队药材供应管理学、军队医院药事管理学等主要课程。学校药学系主干教研室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或全军医学研究所(中心),教学科研设备一流,还拥有具备药学中试生产条件的药物研究所,可供学员进行专业课程实习。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七、医学心理学专业

    设五年制本科。培养医学心理学专门人才。主要开设人体形态学、细胞与分子基础、基础医学概论、器官系统与疾病、普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军事心理学、军队卫生勤务学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心理学和军事医学主干学科的相关课程。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拥有现代化的教学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八、预防医学专业

    设五年制本科。培养预防医学专门人才。主要开设人体形态学、细胞与分子基础、基础医学概论、器官系统与疾病、军队劳动卫生学、军队环境卫生学、军队流行病学、军事卫生毒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统计学、卫生勤务学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军事医学主干学科的相关课程。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拥有现代化的教学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九、营养学专业

    设五年制本科。培养营养与食品安全医师和研究人员。主要开设人体形态学、基础医学概论、器官系统与疾病、公共营养学、营养流行病学、食品工艺学、食品卫生与安全、军队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勤务学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营养学和军事医学主干学科的相关课程。各专业教研室和实验室拥有现代化的教学仪器设备。学员达到培养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毕业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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