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258号令)以及《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1999]7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
失业人员年龄<35岁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元/月):1065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852
失业人员年龄≥35岁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元/月):1120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896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720
(二)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
失业人员年龄<45岁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元/月):1120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896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720
失业人员年龄≥45岁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元/月):1170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936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749
(三)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元/月):1170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936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749
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14年4月1日开始执行。
相关阅读
- 2015年上海普高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 2015-08-17
- 上海市体育教育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学校体育 2015-08-17
- 广东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2015-07-08
- 2015年7月深圳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 2015-07-08
- 2015年7月南昌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 2015-07-08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jyzx/98158.html
本文标题:2014年上海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