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买了两年多的生育保险了,现在快要生小孩了,却告之报销不了。”11月5日下午,市民李丽莎(化名)很郁闷地告诉记者,两年前公司在成都市为自己购买了生育保险,由于今年三月份公司内部调整,便把生育保险转到了宜宾。
6日上午,记者来到宜宾市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生育保险不像养老和医疗保险从其他地点转入宜宾后,可以合并算,目前,生育保险时间限制是由市级部门统筹规定。像上述市民反映的情况,只要她的孩子出生日期是在她买满生育险12个月后,就可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即使是享受不了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政策,以后也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中其他的相关政策。
律师告记者,宜宾的生育保险必须要在当地买满一年才能报销医疗费用,外地的交费时间无法转来,生育保险一般是公司给员工购买,如上述市民遇到的情况,建议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购买商业保险来进行补充。
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府办发[2006]2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报销生育保险费用的基本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时仍无欠费的。女职工生育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具体标准为:顺产2200元;难产2600元;每多一胎另外补助400元。
如果是企业单位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为日平均工资后,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
下一篇:义乌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相关阅读
- 公务员按工资4%缴纳职业年金 2015-04-11
- 2015广西玉林生育保险待遇提高 2015-01-23
- 生育保险政策调整205最新消息:多项内容有变 2015-01-23
- 维安出台生育保险新规2015最新消息 2015-01-23
- 广州2015年生育保险待遇新变化:同城同待遇 2015-01-23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jyzx/99648.html
本文标题:生育保险缴纳未满一年 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