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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申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手续

时间:2014-04-22 23:43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女职工生育后3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负责办理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一〉填报《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及用人单位各一份)。

〈二〉携带《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三〉携带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影印件)办理:

1.顺产、难产

(1)《生育证》;

(2)《出生证》;

(3)《独生子女优待证》;

(4)难产的附难产证明。

2.婴儿死亡

(1)《生育证》;

(2)死亡证明。

3.流产

(1)“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

(2)流产证明。

4.男配偶申报假期工资的,凭《出生证》和《独生子女优待证》。

医院出具的证明,均应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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