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4年我校将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继续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探索多元化的人才招录新模式。为了切实考虑考生的专业兴趣和学科特长,结合我校的学科特色,2014年我校将细化自主招生专业,考生须按专业进行报考,我校侧重于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特长突出的文理科优秀拔尖人才。为了减轻考生负担,给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继续与北京大学等高校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笔试考试成绩。2014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招生专业及政策
A.工科I类: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类专业总招生计划的3%
专业包括: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类(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类(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天工程)(宇航学院)、仪器类(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优惠政策: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B.工科II类: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类专业总招生计划的7%
专业包括: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类(经济管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交通运输类(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类(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软件工程(软件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优惠政策: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C.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类专业总招生计划的15%
专业包括:飞行器动力工程(国家试点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优惠政策: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招生简章》。
D.理科类: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类专业总招生计划的10%
专业包括:数学类(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物理学类(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化学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优惠政策: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E.社科类: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类专业总招生计划的10%
专业包括:社会科学试验班(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优惠政策:理科考生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文科考生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以上各类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方面表现特别优异者,具体降分幅度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二、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高考第一志愿拟报考我校,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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