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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电2013招生简章(2)

时间:2013-05-22 16:51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2.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高职(专科)录取必须做分省计划。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计划投放原则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按一定比例安排,对个别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相应招生计划设置为“0”,考生可填报志愿,录取中若达到我院录取标准,再行调拨计划。

五、录取

所有我院高职(专科)层次的考生,高考总分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京生源的考生,高职(专科)层次采用高会统招方式。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会考参考科目:历史、政治。会考科目等级要求:C。

1. 影视表演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允许我院高职(专科)层次影视表演方向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故该方向未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如考生所在省出省线高于我院分数线的,依据省规定。如考生所在省出省线低于我院该专业分数线的,则依据我院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分省计划数以及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文化事业管理

考生必须是北京生源。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后,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看语、数、外、综合(文、理)顺序成绩。

六、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 高职(专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为专科层次学历。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七、关于入学

1. 录取通知书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同学生档案一并上交所属系(学院)。

2. 文化事业管理专业的高职(专科)新生入学后试行走读制,学院不解决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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