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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3)

时间:2013-05-22 17:44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6 、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3 年 8 月 31 日 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2012 年 11 月 14 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3 年 9 月 1 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①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 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①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 提供 CET 、 GMAT 、 TOEFL 、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

(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

2 、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

3 、 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税务、金融和社会工作(在职方向)专业学位均只招收在职考生。 如果被录取,考生的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报考以上在职专业学位的考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一)中第 1 、 2 、 3 、 4 、 5 各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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