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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5)

时间:2013-05-22 17:44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 《厦门大学 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 //:zsb.xmu.edu.cn )

时间: 2013 年 1 月 5 日— 6 日(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 月 7 日 进行)。

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 、复试 :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 《 201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在 2013 年继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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