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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艺术生招生简章(11)

时间:2013-05-23 15:54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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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考试与录取

1.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我院艺术类招生认可考生参加的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招生联考成绩。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区、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联考,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合格证书,考生可根据我院在各省(区、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及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分别填报我院本、专科专业志愿方可录取。  

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成绩、英语单科、语文单科、数学单科由高到低录取。

考生须知

1.招生计划最后以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2.如在该省投放有艺术类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成绩以该省联考成绩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新区萍安中大道211号处 邮编:337055

网址: www.pxc.jx.cn QQ:913570602

联系电话:0799—6684329 6684355 6682122 传真:0799—668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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