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种族歧视”(2)
至于其他有色人种嘛,随着南美洲的“近水楼台”,亚洲人的涌人,合法移民和非法移民的数字在美国现代史上占有显著的位置,加之这些移民中的一部分人经过自己的奋斗,已在不同阶层和行业里成为美国社会的中流砒柱,因此,公平地讲,美国与其他一些有不同种族共存的欧洲国家相比,它的“种族歧视”并不能合法化。
我有一个中国朋友,她与一位美国白人结了婚,婚后有两个“混血”儿子。她的先生不仅没有种族歧视,而且还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并在一所美国大学专攻中国历史学博士学位。几天前,我的朋友看到我时说她先生已经毕业,近来找工作却因是白人而失掉许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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