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指导

小说写作的逻辑性(2)

时间:2013-03-30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丫丫 字数: 点击:

小说写作的逻辑性(2)

    遵循人物性格发展逻辑安排情节,实质上是抓住了人物的“因果”关系。由“因”索“果”或以“果”探“因”,就写出了人物行动的内在依据,人物的行动才合情合理,故事情节才天衣无缝。罗贯中正是摸准了曹操的“多疑”、“绝情”(宁可天下人负我,不可我负天下人)的性格特点,才大力谊染浓化曹操误杀吕伯奢一家的情节;作者摸准了司马璐的“奸诈”、“多疑”、“唯恐中计”的性格和心态,设计了“空城计”的情节。反之,如果违背了人物性格特点以及其发展逻辑,人物就不真实。情节也不可信。法捷耶夫笔下的美谛克,原先设计他“自杀”,但作者后来根据其性格特点将结局改为“叛变”,这一改动就使作家走出误区,使人物也走上自己应当走的路。法捷耶夫感叹:自杀会赋予他一种与整个面貌不相称的小资产阶级的“英雄主义”光辉或“痛苦”的光辉,而实际上他是一个卑鄙的、怯濡的人,他的痛苦,是非常表面的、渺小的、微不足道的。情节展示人物的性格,性格又决定了情节,人物性格的这种能动作用,其实正是人物性格的逻辑力量使然。所以前苏联作家伊里亚·伦堡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并强调指出:作品中的人物不是棋盘上拨一拨才动一动的棋子,实际上它们是自己会动的。作者应当尊重他们的性格,但不能够命令他们如此这般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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