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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悖理”与逻辑

时间:2013-03-30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丫丫 字数: 点击:

诗歌的“悖理”与逻辑

    诗歌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样式,与其它文体在遵循逻辑思维的规范上有不同之处,即诗中的情感对生活逻辑有“超越”和“相悖”之处。在理性逻辑看来是无理的不合规则的情感,在诗中却是正常、生动的,这就是诗歌独有的“情感逻辑”。具体表现在诗中,是夸张和变异。这些东西,初看似不真实合理,但从事理上看,又是真实合理的,如《红楼梦》中香菱所言的:“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又似乎无理,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

    夸张,这是诗的艺术表现手法之一,也是诗获得感人的艺术魅力之所在。试想想,如果诗没有夸张和变异,如同照相机一样只是实实在在拍摄实物,那只会如枯枝败叶一样让人败味。可J借许多不懂诗的人不懂这个道理,闹出了不少纠纷和笑话。杜牧的《江南春》中有一句“千里莺啼绿映红”的佳句,明代一个叫杨懊的人就提出异议:千里莺啼谁听得见?千里绿映红,谁看得见?若改成十里就好了。对于这种说法,清代文人何文焕反驳道:改成十里也是看不见,听不见,要想听见看见只能改成一里,如果那样就大煞风景,诗不成诗了。何文焕的话极有道理,诗中的“千里”是夸张,泛指江南春色如画,是诗人概括化的感受,这种不受时空限制的夸张是合情合理的。诗人出于表达抒情的需要,常常将眼中事物加以夸张变形,如李白眼中的瀑布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杜甫眼中的柏是“霜皮溜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都是夸大了原来事物的形而使诗获得生气和魅力的。它真实准确地凸现了事物特征,又不悖于理。

    变异,也是诗常采用的手法之一。这种逻辑的变异,是情感逻辑,与理性逻辑发生错位而产生的一独特审美境界,它不仅是外形的变异,而且是内质的变化。这样的诗表面看似不合理,但从诗人的独特抒情角度体会,从事物的本质上品味,又合情合理合乎逻辑。比如减克家的《有的人)写道:“有的人死了l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这从生活表象看似悖理说不通,但从人的灵魂精神看,这又是完全真实,且独具洞悉人生的慧眼的。又如顾城的《远和近》写道:“你/一会看我/一会看云俄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从现实生活的真实距离看,这完全是悖理的,为何作者要违反常规颠倒“远近”呢?这是诗人的一种特定心理,是诗人所感应的人际关系的缺憾和追求美的谐调所致,是不正常的环境带来的人的隔膜和排拒使然。诗的这种逻辑变异,反而使诗蕴含了更深刻的含义。如果剥夺了这种变异的权利,如同树枝撇去了树叶,反而索然无味。正是这种变异,使诗才别具风味。正如歌德说的:这个包含在大而深的理性之中的“小小悖理”,赋予诗歌以特殊的魅力。钱钟书先生亦言:悖论可成好词。当然,我们应当注意的是,这种“悖理”是包含在“大而深”的理性之中,从宽泛的意义看,它仍是要符合逻辑思维,逃不出这个“如来佛”的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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