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楼盘销售代理合同
乙方:××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住所位于 ,授权代表为××。
第一条 总 则
1.1词语涵义
平均底价:甲方要求乙方须完成销售的代理房屋最低平均单价。单套底价:乙方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的每套代理房屋的最低销售单价即一房价底价(表)。
合同单价:购房者为购买代理房屋而签订的各预售/出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
代理销售总价:单套底价乘以相应成功销售房屋建筑面积乘积之和。
1.2项目概况
甲方系《××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惟一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市——路——、——地块,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不合地下室),由——幢房屋组成,性质——、——、——,其中,——用房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用房建筑面积约一平方米。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按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暂测面积为准进行结算。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3建设批文
甲方已取得本项目的以甲方作为开发商的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包括编号为:——的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承诺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1.4本合同基础条件
1、本项目上的抵押权等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用房的每套可售建筑面积在 至 之间。
用房的每套可售建筑面积在 至 之间。
用房的每套可售建筑面积在 至 之间。
3、甲方按本条第三项约定的条件取得政府部门确认的暂测报告以及预售许可证。
第二条代理房屋、平均底价、单套底价、代理费
2.1代理房屋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中全部房屋,可售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具体代理房屋清单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