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公司工作总结(6)
三、存在的不足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发展还不平衡。一是公司主要资产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没有实现全覆盖,部分地区存在死角;二是个别单位仍对综治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综治干事多为兼职,精力难集中,主业不突出,业务不熟练,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单位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签订责任状过于程式化,成员单位作用发挥不够,缺乏对过程的基本掌握、了解,工作指导也缺乏清晰的思路;
(三)普法依法治企形式单一,缺乏有效载体,创新不够;部分单位党政领导对普法重视不够,党委中心组学法抓得不紧,制度不落实,学时不达标;
(四)人民调解组织力量薄弱,手段陈旧,工作不够深入,对日益增多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及其苗头缺乏深入研究,发现问题办法不多,预警处置滞后,工作中略显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