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委托经营合同(3)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
3.若作息时间有变化,而因甲方通知不及时,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
4.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其它:
1.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不发生磨擦,若有发生由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3.乙方在管理经营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4.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将损坏的部分予以恢复,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5.本合同期限:从__2010_年__9_月__1_日至__2011 年__8 月_31 日止。合同期内需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时是否续约合同,甲、乙双方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6.《启秀中学东校区食堂对外委托管理经营考核试行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7.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仲裁机关或法院处理。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