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夺刀救人两考生因受伤憾失高考(微博)一事经报道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6月8日,江西省教育厅总督学亲临看望了两名同学,转达了教育部(微博)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对他们的慰问,送上了花篮和慰问金。并告诉他们,在他们身体康复允许考试的情况下,对他们实现单考单招。
对此,有网友为他们“抱不平”,认为应该“直接保送”。原因是,在歹徒的刀砍向无辜群众的时刻,这两个年轻人能挺身而出夺刀斗凶,换来一车人的生命安全。不论拿什么来补偿都不为过。
但也有网友认为,一码归一码,从道德标准看,这两位考生无疑是“最美的”,已经交上了一份满分的“道德答卷”,也理应得到道德方面的奖赏。但高考作为人才选拔的考试,理应遵循“知识”层面的标准,教育部门作出的“单考单招”是恰当的,不然,不经考试就拿“免试录取”补偿他们,既损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对两位考生也难言公平。
应该说,前一种意见显得更“合情”,后一种意见显得更为“合理”。
因为,今天中国的高考制度在社会上实际上承担着两个“使命”:一个是按照知识的标准来选拔精英人才的使命;另一个使命是促进社会流动,特别是让那些底层的精英能够通过公平的刚性考试往上流动。
按照第一个使命标准,用涉及知识、能力层面上的“名额”来补偿道德行为,既存在“错位”上的嫌疑,也是对大学招生和两位考生选择权的侵犯和不尊重,对其他考生更难言公平。因为根据学生班主任的反映,他们的成绩“正常发挥都应在二本以上”,因此,在医生表示“两位学生目前身体还不允许进行考试”的情况下,等他们身体复原后再进行单考单招甚至学校可以请老师给他们进行考前单独补习的“补偿”就是最恰当不过的做法。一则保证了他们的选择权,二则也保证了其他考生的公平。至于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与否,那就是大学要考量的事情了。
按照第二个使命标准,除非能证明他们的行为客观上确实损害了自身的考试竞争力,否则就没有必要非要通过这一渠道获得补偿。这一点有点类似于美国的“平权理论”。该理论认为,由于非个人因素的客观原因,一部分人在竞争中处于了弱势,造成无法和别人公平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就有理由获得“补偿”。但目前看,两位学生显然并不具备这一点。
道德的归道德,学术的归学术,一旦错位,就很有可能伤及公平。当然,在面对危险时,两位考生不顾个人安危、选择了不退缩和抛却个人安危,用他们自身的行动诠释了当代青年的价值追求和勇于敢为的精神风貌,从而弘扬了一曲时代正能量之歌。这一点,在道德层面上无论做何奖励应该都不为过,也理应得到最大程度的补偿。但在选择“补偿方式”、尤其是在涉及考试、就业公平等重大公众利益关切时,还是谨慎为好。历史和经验都表明:动辄拿涉及公众利益的权利去鼓励某一项行为,往往陷入功利,其结果甚至会把一件好事办成了为人诟病的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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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线教平:该给夺刀救人考生何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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