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资讯| 留学| 校园| 作文| 范文| 论文| 教案| 课件| 试题| 专题| 教学反思|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2013年河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3年河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

时间:2013-05-13 11:30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包括有哪些二胎新政策?

    根据此次修改,河南省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要求生育的,经批准也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二胎新政策之一:

    农民夫妻只有一个女孩也可生二胎

    昨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行投票。

    投票结果是:60票赞成,4票反对,4票弃权。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胎新政策之二:

    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扶政策有增加

    尽管河南省放开双独家庭二胎规定,但河南省仍然提倡和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

    二胎新政策之三:

    领取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与以前相比,可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自发证之月至子女满十八周岁(原为十四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原条例规定为十元)以上。

    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以前没有此规定)。

    同时,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九条: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奖励扶助标准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并建立利益增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修改后的《条例》还新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


上一篇:2013年甘肃省二胎新政策


下一篇:2013年陕西省二胎新政策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jyzx/46341.html

本文标题:2013年河南省计划生育新政策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