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1月1日起,对曾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
凡年满60周岁、2003年1月底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人员和代课人员,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为农村居民的。今后达到上述规定年龄的此类人员,从到年龄次月起享受养老补助。
养老补助的标准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基础养老金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 策规定执行;未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执行。工龄补助按每满一年月发放6元的标准执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
下一篇:2013年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山东省民办教师补助政策
相关阅读
- 北京市养老保险新政策2015年最新消息 2015-07-08
- 2015年延迟退休年龄最新消息:建议2016至201 2015-07-10
- 2015年养老保险新政策退休年龄 2015-07-08
- 2015吉林省养老保险新政策:多缴多得 2015-07-08
- 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政策解读 2015-07-08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jyzx/54267.html
本文标题:2013民办教师政策,民办教师补助政策表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