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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华大学博士招生简章(4)

时间:2013-05-22 16:47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5.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6.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7.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 录取为非脱产的博士生一般不解决住宿,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2年录取的博士生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3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9. 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考生如有问题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10.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报考院系网页查询。

11.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委托培养博士生,招生名额已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12.2013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13.2013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计划执行,报考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

14.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大致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15.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期间,地点: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6.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和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和岗位津贴由学校提供;承担助研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应由学校和导师(院系)分担,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院系)提供。研究生未获得“三助”岗位,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应交纳学费。此外,学校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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