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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3-05-23 09:46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院系所等)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我校历史学系“中国史”“世界史”学科按研究方向招生,即按研究方向(不按学科)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我校数学系按学科统一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我校“光学”专业按专业统一招生,即按专业(不按物理学系和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我校考试类别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限在应届本科生中选拔)。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应届本科生的推荐免试生、也不接收应届本科生的考试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部分(学术学位)学科可自主设置专业和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专业代码后两位为“Z* ”和“J* ",专业名称前标注”“★”号,相关专业的备注栏有说明。

三、学制方式

    学制为2至3年,学习方式一般为全日制,金融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般为全日制的四年制或五年制。

    部分院校有全日制的2013年6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学生,如本科所在学校认可此类学生属“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学生如报考我校,则以“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不属于同等学力人员考生,不需浏览、也不需对照以下(4)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和办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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