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
遗嘱,不言而喻就是人在走向死亡的最后一刻留给亲人的嘱托。由此可见遗嘱与“死亡”的字眼总是连在一起,而立遗嘱的人也就要有勇气去正视死亡。
中国人忌讳谈到死亡,甚至连“死”字的谐音都避讳,所以,大多数人活着的时候是不愿想到死后的事情,即使有心人要立一份庇护家人利益的遗嘱,也是要等到风烛残年时才落笔留言。
经过“文革”十年的“洗礼”,我印象中的“遗嘱”一词应该是欧洲古典戏剧和小说里为了表现“人情冷暖”的情节豁要设立的名词,是中国历代帝王临终交代政权接替而使用的专有名词,它在“平常百姓家”是一个陌生而奢侈的字眼。虽然近几年中国的改革开放使“红色资本家”重新启用了与私有财产相关的字眼,但是这些“百万元户”们正值青春年壮,事业又在蒸蒸日上,有谁会在最得意时把自己的宝贵生命与死亡联想在一起呢?我敢保证,在中国不会有太多的人已在生前立下遗嘱!
然而,我,一个不愿意谈到死亡的中国人,一个自以为刚过而立之年还大有作为的女人,来到美国四年,已与丈夫三易遗嘱了。
不是我勇敢,不是我恋财,而是“死亡”二字在一个极其发达的工业大国里已不是生老病死的概念,也不是为人行善所能避免的—每个成人几乎人手一部汽车的富有使车祸为患;每个人都有拥枪的自由使“枪战”不断。不是我夸张,只要你打开电视,随时都可以看到死亡的新闻,而且有些死去的人还和你直接或间接地有点关系……
“如果我死了……”便成为许多生活在这个映涣大国里的人们必须探讨的话题。
当我初次踏进美国的“门槛”,连时差还没有倒过来的时候,先生就向我交待如果他死了,我如何使用他的财产,如何请他的某某朋友帮忙按着他的遗嘱.依据美国的法律获得我应得的利益……
刚结婚就想到了死?不吉利。
“你死不了,我知道。你健康着呢!”我试图以玩笑的方式改变先生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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