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指示
一、什么是指示
指示是上级领导机关根据宪法、法令以及上级的其他决议和命令,对所属下级布置工作,给予指示,说明处理某项工作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指导性行政公文。指示,有的是涉及全局的,有的是针对局部性问题并发布的。指示是作为文件的形式下达给下属各部门。
二、怎样写好指示
执笔人先要明确指示的发布方式。
指示的发布方式,一般有两种:
(1)以领导机关的名义发布的。请看几个指示标题。
例一:
例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X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
(xxxx年x月x日)
以领导机关的名义发布的指示,其过程是:执笔人起草好指示稿子后,先经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和研究,等意见一致并修改后再发布。
(2)以某一机关的某些或某一个领导个人的名义发布的。例如,1958年6月24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废旧物品收购和利用工作的指示》,是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名义发布的,以个人名义发布的指示也是经过集体讨论、研究之后才发布的,指示中的意见是代表一级领导机关的主张。
执笔人要熟悉哪些内容,可以作为指示发出。
可以作为指示的内容一般有三个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某项方针政策的指示。如《玉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元旦至春节期间开展宣传计划生育活动的指示》。
(2)有关解决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指示。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指示》。
(3)根据新形势布置新任务的指示。例如,1950年7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