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承包合同
施工队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本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竣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操作层施工协议书,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程数量
根据本项目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包括变更图纸、变更通知等)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按实际完成的、经甲方工程部和合同部书面复核认可的、乙方认可的数量为依据。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具体见附表“工程量清单”;
第四条:合同造价
1、本合同实行总价承包,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2、合同总价:
3、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工人机具进场后5天内支付 10%(扣除保证金2万元)
工程完成工程量的60%时可支付40%
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时支付30%
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15%(并退还保证金)
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第五条: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七条:税金
本工程的所有工程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缴。
第八条:结算支付程序
一、乙方应列出已完工程数量和必要的详细文字说明,完善签字手续后,提交甲方项目部,由项目部经理及有关人员核实。
二、项目部经理及有关人员接到原始的结算资料后办理结算,并且要求乙方将结算数量予以确认,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结算。
三、工程结算
1、中间结算
(1)、乙方应及时办理与变更有关的原始资料的整理、签认工作。
(2)、财务部在支付工程款时,项目部经理应扣除乙方的罚款费用及相关款项,依据结算单支付剩余工程款。
2、完工结算:
乙方办理完工结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