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代理合同(2)
第三条 订货及付款
3.01 甲方接受乙方订单并收到乙方全部货款(指乙方货款到达甲方银行帐户)48小时内向乙方发货。
3.02 为了方保证所有代理提货的方便,每位代理每次进货不得少于30台。
3.03 运输:甲方对乙方订购之货品采用邮政、公路或铁路快件的运输方式并负担运费,如乙方需要采取其它方式运输,应在订货过程中事先声明并自付全部运费。对公路 或铁路运输不能直接到达的城市,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双方另行确定。
第四条 代理价格及市场保护
4.01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对本产品的代理进货价格进行调控和保护,如发生价格变动,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4.02 乙方不准对授权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各省市县发货,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零售价格进行销售,不可随意上调价格,如有发现除了警告之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五条 奖惩制度
5.01 乙方向甲方订货的价格按甲方全国价格体系执行。乙方有责任为它得到的价格资料保守秘密。
5.02 乙方在协议期间,若有一个月有未完成30台的考核量,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代理资格取消时甲方收回乙方工作ID号,未销售货物乙方同意自行处理,甲方公司概不退货)。
第六条 广告
6.0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广告模式,在甲方认可的媒体上,按甲方认可的形式与数量投放广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01 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明确知悉“想聊”为甲方商标、商号,乙方的使用目的仅限于销售或宣传甲方生产的想聊系列产品,同时乙方须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使用该商标、商号。
7.02 乙方进一步向甲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于想聊系列产品的任何许可、特征及使用的一切通知、文件和材料均应附带于或包括在产品中而且由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指导加以使用。
7.03 对于乙方的任何错用或侵权,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
7.04 乙方有义务为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而得到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
第八条 维修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