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代理合同(4)
9.06 乙方负责收集直接销售或代理产品附赠的想聊号码最终使用用户的有效证件(例如: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的复印件,若最终用户为企业、团体等须提供相关证 照复印件;相关复印件须在号码售出后10日内邮寄或传真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停止该号码的使用,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07 若乙方违反9.01至9.06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9.08 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向乙方所代理的地区另行发展代理商和经销商或者直接销售。乙方代理区域的客户甲方应无条件地转给乙方处理。
9.09 随着公司发展,公司开发的其他相关的软硬件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权,如放弃其优先权,公司可发展其他代理。
第十条 争议和解决
10.01 如果由于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引起争议(包括本协议的任何终止而出现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争议的实质内容以及该方意图友好解决争议的 愿望。双方在上述通知之日后为期30天的时间努力友好解决争议。
10.02 如果在30天期限内彼此没有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争议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其他
12.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02 本协议的附件应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xxxx(章)
代表
乙方: (章)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