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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聘任制公务员

时间:2015-01-05 22:03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森林狼   点击:次  

江苏省公务员局29日发布消息,江苏省首次聘任制公务员应聘报名时间延长,部分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有所降低,以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参与竞争。

28日18:00报名截止,一些招聘职位尚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经江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间延长到2015年1月10日18:00。一些职位门槛也有所降低,比如宿迁市规划局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主管职位,从要求“必须有10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降到“5年以上”;有的岗位原要求报考者必须有副高以上专业职务,现在降到了中级。年薪最高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药品注册监管主管、药品生产监管主管两个职位,招聘条件没有变化。

12月19日,现代快报报道的“江苏试水聘任制公务员,11个‘主管’职位,最高年薪30万”,引发关注。企业高管跃跃欲试,有人还想辞掉事业单位的工作,改捧聘任制公务员这个“瓷饭碗”……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本次报名截止时间将延续到2015年1月10日18:00,部分职位还适当降低了报考门槛。有关详情可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食品药品监管网等网站查询。

现代快报记者

尹有文 孙旭晖 项凤华

报名遇冷

报名的不少,符合要求的不多

本次公开招聘的11个职位,分布在宿迁市规划局、泰兴市港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开发区直属分局等9家单位,集中在医药、规划、物流、港口、环境、资本运营等领域,均为专业性较强、需要具备特定专业技术或者特殊技能、经验、资历的职位。这些职位均为政府部门高级主管。

其中,最受瞩目的是省直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拿出了两个职位,以30万的年薪来觅人才。“正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有近30人。”有关人士透露,尽管报名的多,但是符合要求的少。有不少博士来报名,可相关工作经历不够。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达到1:5的开考比例。”

同样,宿迁市5家单位拿出5个职位,开出13万至15万的年薪,但不足10人报名。宿迁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葛智坦言,这个结果让他十分意外。

泰兴此次拿出4个专业性职位招聘任制公务员,年薪都是18万元,是当地公务员年薪的两到三倍。但报名人数全部加起来仅“10个出头”,泰兴市人社局分管此项招聘工作的孙建民说,此次招聘远未达到心中的预期。为何遇冷?孙建民分析,首先是与招聘要求偏高有关系,主持过大中型项目,曾经做过项目负责人,在相关行业内部,年薪可能远远不止18万。当初调研时,就有部分单位提出,18万的年薪水平在行业内属于很一般的水平,吸引力不大。后来考虑到现有的公务员收入状况,以及市财政所能承受的能力,到最后确定在18万左右。

快报调查

不少报名者更看重平台

虽然报名遇冷,但是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也遇到了几名对聘任制公务员这个新鲜事物感兴趣的人,他们表示不仅看重待遇,更看重这个平台。

陈斌(化名)是扬子江药业集团的一名中层干部,他也关注到了此次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的消息。陈斌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己年薪二十来万,“年薪30万,对于相关企业有经验的人员是有吸引力的。而且工作平台不一样,接触的范围变广了,自己也能够得到提升。”他认为,即使合约3年或5年到期,凭着在企业和政府积累的双重工作经验,找份好工作不是难题。

冯先生目前在淮安某县城的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一旦应聘上聘任制公务员,意味着他将放弃事业编制。“现在,事业单位也不是铁饭碗了,人员也都是聘用的,”他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如果能到市直单位工作,平台要比现在县城里高一些,而且待遇也比较吸引人。

部门说法

有真本事,将会续聘

“推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在江苏尚属首次。”江苏省人社厅有关人士介绍说,通过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可以在短时间内有效破解岗位职责要求较高、现有公务员难以胜任、社会招考不易招进相应人才的难题,进一步改善机关人才结构。

之所以报名遇冷,有多方面原因,有些职位门槛比较高,也有很多人心里有着顾虑,“因为具备这些条件的,都是优秀人才,目前在企业里是有一定成就的,所以他们要权衡。如果是外地人,还要想一下生活成本和将来发展机遇,聘任期满后,又怎么办?”该人士透露,其实,不用担心不稳定,只要你是人才,政府也不会割爱让你离开,肯定会接着续聘,而且聘任制公务员这种经历是难得的。

从江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获悉,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截止时间将延续到2015年1月10日18:00。宿迁市规划局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主管、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等部分职位还适当调整了报考资格条件。比如,将“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调整为“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据悉,浙江义乌、山东青岛、福建厦门等地在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时,也曾对报名时间或资格条件进行过调整。

报名时间和资格条件调整后,报名应聘者可登录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食品药品监管网等网站查询详情。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本月18号开始,江苏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任制公务员, 然而这一创新之举在实践中却出人意料的遭到冷遇。泰兴市此次共拿出4个专业性职位,但是一直到报名截止的前的一个小时,4个岗位中,有两个没有达到规定的1:5开考比例,而另外两个职位更是无人问津。其他城市提供的一些职位也面临着类似的尴尬。

一些前来咨询的应聘者表示,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在企业或者设计院年薪都在30万以上,相比之下聘任制公务员吸引力就不大了,同时聘任制公务员没有传统意义上稳定的优势,目前聘期只明确3到5年,而聘期满后去向也不明朗。

近日,中共江门高新区工委组织部、江门高新区国土规划环保局联合发布公告,面向全国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主要从事环保监察、执法工作。这是江门高新区下半年来第二次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

此次选调的3个职位全部为科员,无领导职位,选调单位为江门高新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职位为污控科科员。规定是男性,要求35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环保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据悉,此次选调是为适应环保事权下放新形势,高新区国土规划环保局急需引进环保执法类专业人才。高新区组织部在之前成功组织选调29名高素质公务员的基础上,决定再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

此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报考者需将报名材料邮寄到高新区国土规划环保局,考试事宜将于2月初通知,资格复审、考试、体检等环节将安排在同一个周末进行。

山东临沂郯城台办高度重视公务员统计工作,安排专人参加全县2014年公务员统计工作部署培训会议,并尽力给统计人员腾出时间,使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照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填报工作,使统计工作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

公务员工资最新消息:19地区已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19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收窄

25日,人社部年终会议上透露的数据显示,今年已经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网记者查阅发现,这19个地区分别为: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肃、云南、四川、江西、贵州、内蒙古、河南、浙江、江苏、河北。

调整之后,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仍然是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

从最低工资增长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资平均涨幅较往年出现下降。人社部透露的数据显示,今年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在14.1%。

虽然增长幅度达到了两位数,但14.1%仍是近年最低水平。人社部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24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国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

23省份调整工资指导线 多地基准线下降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23个省(区、市)发布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和下线构成,是给当地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但并不具有强制性。在这23个省份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最高,均为15%;广东的基准线最低,为9%,是目前唯一基准线低于10%的地区。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调整工资指导线的省份数量已经超过2013年全年。数据显示,2013年有17个地区调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普遍在14%左右。

虽然今年调整工资指导线的地区数量比2013年增多,但今年工资指导线平均涨幅出现下调。统计显示,这23个省份的基准线平均约为12.4%,较去年下调。其中,广东、山东、新疆等地的基准线均比去年出现下降。

未来工资水平不会大幅上涨?收入分配差距待缩小

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均会参考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因此,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涨幅双双缩小,也凸显出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着较大的下行压力。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未来中国的工资水平涨幅将继续下降?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就指出,综合经济增长、企业经营业绩、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力供给等因素对工资的影响,可以认为中国的工资水平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不会像前几年那样大幅度增长,但高素质人力资源的工资水平仍将保持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指出,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企业业绩下滑,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压力,在这个形势下,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收窄,平均高工资增长幅度较之前以往明显降低。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为企业涨工资提供空间和动力。”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副所长张车伟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上述报告也建议,政府应该通过减税等政策促进企业设备投资,提升管理,为实现工资增长与企业发展良性循环创造条件,同时应采取抑制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等综合政策措施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12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实际,在今后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中,可单独或者综合采取措施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根据我区情况,适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政策的范围包括: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海原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招录职位;全区所有乡镇招录职位;其他县(区)个别特殊招录职位。

今后,对上述招录职位,我区将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居)干部、生产一线优秀工人、农民、退役士兵等群体定向招录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各地不得做“全日制”学历限制,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

在招考专业限制上,艰苦边远地区县(区)级机关招考,除少数专业性强的职位外,一般不做专业限制,乡镇机关职位一律不限专业。专业性强的职位,应按大类设置专业,并尽可能将相关专业都包括进来。此外,还将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公务员招考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艰苦边远地区生源少、专业性强的特殊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笔试结束后,可降低分数段,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记者了解到,我区还将加大从优秀村(居)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力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每2年开展一次定向招录工作。

相关新闻

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为保持基层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根据相关政策,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凡不签订服务合同的,不予录用。

据介绍,最低服务年限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不得通过调动、遴选等方式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一般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公务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全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考录、“凡进必考”和“四级联考”,确保基层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严格控制降低进入门槛政策的适用范围,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地设置职位资格条件,不得随意简化考录程序,严禁针对特定人员设置与履职无关的资格条件。

还在深冬,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春潮就已涌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让这个春潮更加激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被广泛解读为农村土地改革“三箭齐发”,标志着新一轮土改大幕正在开启。

改革试点有大前提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决不能逾越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耕地保护。对此,中央党校“三农”问题专家曾业松教授表示,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

没有土地,焉能产粮?以粮安天下,这是治国理政的朴素道理。

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是我国粮食安全的战略目标。要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必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严之尧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国内粮食生产,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保护耕地是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行为,理应由国家承担保护耕地的必要成本。要达到政府与农民之间保护意愿和保护效果的统一,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促进保护措施的多元化。实现均衡发展是国家的基本责任,必须给予保护耕地任务重的地区必要的财政支持。

严之尧分析,对于以生产粮食为主的地区而言,耕地保护量大、任务重,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很大贡献的同时,收获的经济效益却相对低下,产生了“种地不如‘种房子“保护耕地就是保护落后”等错误认识,缺乏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对经济发展快的地区,由于占用耕地没有付出相应的成本,大手大脚使用耕地也就不可避免。

农民和基层政府是耕地保护的主体,理应获得必要的经济补偿和转移支付。目前我国农户的户均农地规模为0.5公顷,相当于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人均农业资源不足的现状决定了我国农业小规模生产的特性。小规模农业一方面面临着与世界主要农产品出口国的直接竞争,另一方面还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户生计安全的两重重任,对这些保护耕地的地区和农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显得尤为急迫和必要。

采取严格的管控性措施,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只有实行这样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才能确保国内粮食的基本自给,才能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实现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块地”改革分类实施

“农地入市”或“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说法不准确

我国农村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必须蹚过的河。在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中,这三项改革被简称为农村“三块地”改革。

过去在征收农民土地时,长期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农民土地被征收后,土地所有权都转为国有;另一个则是征收集体土地对农民的补偿标准比较低。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谈到征收农民土地时表示,根据《决定》精神,今后应提高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兼顾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农民集体土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后补偿标准最高不超出土地被征收前3年年均产值的30倍,同时土地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地不同情况决定是否提高补偿标准,具体由省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补偿款不够,可以从当地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提取,现在很多大中城市的补偿标准都突破30倍了。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主要指内在机制、定价原则等方面的统一,而不是说各种不同用途、不同类型的土地都在一个市场买卖。陈锡文表示,按照现行土地政策,不是所有土地都可以入市,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

陈锡文强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谓“农地入市”或“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是不准确的。“入市”有着明确的前置条件和限制条件,前置条件是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这部分土地才可以,限制条件则必须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是因为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也就是说只有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如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才可以进入城市的建设用地市场,享受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民及农民集体重要的财产权利,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通过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农民维护土地权益提供有效保障,从而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与和谐。

总的来看,农村“三块地”改革必须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不动摇。

“三权分置”思想是指针

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我国农村改革再出发定了调,而今年中央1号文件则对农村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严之尧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十分瞩目。一个是稳定承包权,一个是放活经营权。具体说,就是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农村“三块地”改革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得到审议,是1号文件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改革措施的实行,必须有改革方略来指引。“三权分置”思想,就是农村土地改革方略的核心。今年9月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强调,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曾业松表示,“三权分置”思想是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指针,循着这个方向,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必然呈现新局面。

央企高管,薪酬多高

——目前,央企高管与职工薪酬差距约12倍,部分高管与同级别公务员薪酬差10倍多

央企高管薪酬有多高?

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高管目前平均年薪在60万—70万元之间。高管本身的薪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高的超过百万,低的为10多万元。非国资委监管的金融类央企高管薪酬普遍要更高一些。

对于这样的薪酬水平,有不同的看法。不少人认为太高了,但也有企业界的人士认为,经营资产规模数千亿元的大型企业,目前央企高管薪酬不算高。

“央企高管薪酬不能简单地说高或低。这一轮薪酬改革针对的是组织任命的央企高管,这部分群体的收入的确偏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说。他介绍,目前副部级公务员的年平均薪酬水平大致是10多万元,而部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年薪达到100多万元,后者是前者的10多倍,两者收入差距偏大。

“国有企业、特别是掌握国家重要资源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本质上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干部,尽管在企业任职,也不宜比同级别的公务员高出太多。”刘学民表示。他说,这些负责人的“竞争对手”或“替代者”,往往不是国际、国内企业界的职业经理人,而是行政职务相当的公务员或其他国企高管,他们的工资水平也就不宜与非公企业的高管进行参照,而是应以同级别的国家公务员薪酬作为参考。“考虑到在企业工作的特殊性,央企负责人薪酬可以高出同类公务员一些,但不应高出太多。”

央企高管与职工的薪酬差距,通常被用来衡量高管薪酬的合理性。国资委的数据显示,2002年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全部高管平均薪酬与央企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为9.85倍,到2010年扩大到13.39倍,之后在政府管控下趋于平缓,目前在12倍左右。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作为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目前与职工的薪酬差距偏大。今后在测算央企负责人具体薪酬水准时,相对于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指标,肯定会低于10倍。

央企高管薪酬水平整体的确偏高,这正是此次改革的一个原因。不过,国资委分配局的同志表示,一些围绕央企高管薪酬流传很广的说法存在误解。譬如:“中海油、中石化在香港上市的高管薪酬上千万”——这样的薪酬水平的确曾出现在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中,但组织上任命的央企负责人实际薪酬还是国资委核定的水平,上市公司给出的高额薪酬最终进入公共的基金中。再如:“央企负责人到处兼职,拿好几份工资”——央企集团高管在控股公司兼职的情况一直存在,但国资委前几年已出台规定,兼职不得兼薪,薪水最终只能在一家企业领一份,此次《改革方案》也重申了这一点。[page]

谁的薪酬率先降

——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72家央企负责人率先规范

央企薪酬改革方案公布后,一些高管公开的薪酬引来关注。中集总裁2013年取酬869.7万元、中国平安(行情 研报)董事长年薪曾创上市公司最高纪录……这些高管的薪酬是不是都要大幅下调了?然而,在媒体向相关企业求证后,其中一些企业并未给出肯定答复。这让公众产生疑惑,哪些企业受改革方案调控?规范的是哪些高管?

记者从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了解到,新的改革方案适用范围是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这其中有两个关键限定语。一是中央企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行情 研报)、中国航空工业……许多人常常一看“中国某某集团”,就认为是中央企业。事实上,大量股份制企业、非公企业名称以“中国”或“中”字开头,如中国平安等。具体到此次《改革方案》,涵盖的是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目前共72家。包括银行、保险、铁路等19家大型央企,以及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移动等。

“国资委监管的央企明明有110多家,怎么现在只管53家的薪酬?”有人提出疑问。据了解,在110多家央企中,有53家的主要负责人由中组部直接任命,其他的则由国资委任命。今后,国资委将参照《改革方案》的精神出台针对其他央企负责人薪酬的改革方案。

二是中央管理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副总经理及其以上的管理人员,通常被称作高管。但并非所有央企高管都直接受此次薪酬改革方案调整,只是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适用改革方案,目前总计约200多人。其他高管为什么不受《改革方案》约束?记者了解到,经过多年探索,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已取得很大成效。到2013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达到89%,央企60%以上的资产、80%以上的利润集中在上市公司。央企高管中既有政府任命的,也有市场化选聘的。国资委成立后,还曾多次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央企高管。

这意味着央企高管薪酬将分为政府定价和市场调控两类,分类管理。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此次改革最大突破就在于此。过去,央企高管薪酬怎么确定始终存在分歧,核心问题就是高管的身份难以明确——到底是企业家还是官员。如果是企业家,其薪酬就应交给市场;如果是国家雇员,其薪酬就应当受到约束。《改革方案》出台后,明确了中央管理的央企负责人具有类似于国家干部的身份,而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则将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触及了政企分开的问题。

会导致人才外流吗

——央企负责人非物质激励强度大,职业经理人薪酬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改革方案》实施后,多数中央管理的央企负责人薪酬将下降。据估算,原本年薪在百万以上的负责人薪酬至少会降三至四成,未来将明显低于同类型、同规模非公企业高管薪酬。这会不会影响这些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激励机制如何体现?

国资委分配局的负责同志表示,央企负责人的身份既然已经明确,就不能完全比照同等规模的企业来定薪。此外,今后在对具体企业负责人定薪时会考虑到企业特点。其一,降薪后仍然明显高于同级别公务员。其二,仍然高于央企员工平均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数倍。

“与非国企高管相比,央企负责人的职业发展通道和社会地位等非物质激励强度大,即使薪酬下降、福利严格规范,其综合激励水平仍然是不低的。”刘学民说。他介绍,由于央企的职责定位和极端重要性,其负责人往往等同于较高级别的公务员,与同级别公务员之间的身份转换也较为频繁,非物质激励整体上优于非国有企业,成为年薪等现金激励的替代和补充。同时,央企负责人职业稳定性强,而职业经理人干不好不仅要降薪,还得走人。

未来,中央企业里的市场化高管薪酬由市场定价。但很多人担心,组织上任命的董事长、总经理年薪降下来了,还能允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年薪比自己高出许多吗?如果薪酬不与市场接轨,又怎么能吸引优秀的职业经理人?

国资委分配局的负责同志认为,企业选人,薪酬是重要因素,但不是全部。大型央企规模大、影响力大、多数是行业领头羊,能给职业经理人提供很好的施展才能的平台。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往往有着长期的、综合的职业规划,央企招人,薪酬一直不是最高的,但吸引力不小。这在以往的全球招录中已显现出来。

此外,有人产生这样的担心,一定程度上缘于目前央企董事会制度还不够健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国企改革重点。随着改革的推进,国企产权将更加多元化,董事会制度将更加健全。大型央企的董事会将拥有更多的选人用人权,行政任命的高管逐步减少、市场化选聘比例提高。届时,央企高管中的职业经理人,从选聘、定薪到退出机制,必将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市场行情来确定。

记者了解到,这种分类定薪的方式已在部分央企推行。有的央企高管不仅不在体制内,甚至非中国国籍人士,其薪酬水平在董事会聘用时进行约定,常常要高于由组织任命的董事长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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