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名”的首创(3)
何其芳等同志把文学欣赏活动中的一种现象当做本质,并把这一非本质的现象当做是研究典型的主要依据,当做典型研究的起点和终点,或者像梁长森同志所说是衡量典型是否成功的标志,不仅无助于对典型本质的理解,而且还会把典型的研究带上错误的道路。
相关阅读:
本文地址:http://www.edu399.com/zw/k/10063.html
本文标题:“共名”的首创(3)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