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税收制度
天呐!我从来就没有保留收据的习惯。在中国,我领了工资便往抽屉里一扔,有钱就拿,拿完了就等下一个月的工资;那时我虽不很富,但也不为花钱操心。现在,我必须人乡随俗,把买东西的收据像钱一般地收好,绝对不敢像过去那样潇洒了。
我认识一对结婚不久的夫妻,俩人都有一份收人不错的工作,又没小孩,婚后游山玩水,得空就去滑雪、潜水,到报税的时候,女方哭丧着脸对我说,也不知怎么搞的,还要向国税局补交一万多美元的税!
她还好哎,只是补交钱而已,而我的另一个朋友可惨了,惨到差点没饭吃!
绝不夸张:他是个法国人,医学博士,“绿卡”族,在某家大学搞科研。几年前他丢了钱包,“绿卡”、信用卡和社会安全卡通通丢光。他以为报失后补上“绿卡”便万无一失,谁知,两年后国税局告他买了一栋百万住宅没有报税要罚款。他不服,申辩该住宅是他人盗用他的名字购买的房产。可是屋主已逃之夭夭,无人能证明他是有意逃税,还是被人陷害,总而言之,法院裁定在提出充分的证据之前,他要按逃税者的规定交纳罚金。多少?以他的工资累计,每月一分不留地全部交给国税局还要交一辈子!现在他仍早出晚归地工作,但是工资都不经他的手就转到国税局去了。幸好他有个女友支付他的生活费用,否则......他女友常开玩笑地说:否则他得睡到大街上去了!
顺便提一句,他们之所以同居多年而不结婚的原因,不是不想白头到老,而是一旦结婚,女友的钱也要替他还税款和罚款,所以,为了生存他们只好避重就轻。
这样的例子实在不少。虽说许多美国人选择同居的方式是出于感情的缘故,但是因为经济原因的也不在少数。例如有些夫妻已经在一起生活多年,共同生了几个孩子,俨然是-个完整的家庭,然而,他们就是不肯结婚,因为单身妈妈可以免除许多税收,享受许多福利待遇。
浪漫吗?潇洒吗?
在美国,赤贫如洗的人也不在乎报税。没有收人怎么报税?他们不但不需要交税,反而是税收的获益人。政府发给他们的食品券和医疗保健都是从纳税人的钱里拨出来的,所以,许多不堪税收重负的美国人常常喜欢用这句话来调侃自己:想潇洒?去做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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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美国的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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