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联合经营协议(4)
9.2甲方收取本项目工程的目标净利润不低于本项日工程实际营业收入(或实际结算额)—乍(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相关规费)。甲方随业士支付征笔工程款时按—隅提取款项作为甲方的目标净利润。木项日竣工结算后按实结算。
9.3木项日所获得利润在扣除甲方目标挣利润后剩下的利润归乙方。
10、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0. 1甲方的相关部门有权依照其职能范围对本项日进行管理,并为木项目经理部施丁提供必要支持。
10.2当木项目的质量、进度明显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或业主合同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项目经理部采取紧急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项日的质量、进度符合上述要求,增加措施费用计入项目成本.
10.3甲方有权随时对项目经理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合同履约、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可以要求其整改。
10.4甲方负责审核批准本项目的项目策划书、预控成木、施工组织计划等管理文件。审定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10.5甲方负责根据确认的预控成木和项目经理部编制资金计划及时审核批准资金使用。
10.6甲方根据需要负责签订木项目的业主指定材料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等,其他合同均由乙方或者项日经理部负责,在协商确定后报甲方审核同意并由甲方签字盖章。
10.7甲方的管理制度以及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流程,均自动视为木协议书附件,如管理制度与木协议内容有不同之处,{寸以木协议书为准。乙方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
11.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1. 1在业主合同预付款到位前,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前期策划、投标工作,并承担前期策划、投标工作的全部费用。
11.2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维护甲方信誉。
11. 3乙方负责协调项目经理部与相关各方的关系.在项目二次经营、商务管理、成木控制、资金控制、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等方面提供项日管理咨询和支持.
11.4在本项目业主不支付预付款、迟延支付工程款以及支付的工程款不足时,乙方负责提供本项日施工及项目管理所需的一切资金,以确保项日经理部施工的正常进行。对于乙方所投入的资金,在业主付清相对应部分的工程款后无息返还乙方。对于乙方投入木项目的资金,如果业主未能支付相对应工程款部分,该投入的资金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