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联合经营协议(5)
11.5乙方应协助项日经理部或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工程款。因向业士方追索工程款所发生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上诉讼花费、差旅费、工作费)由乙方白行负担。
11.6乙方应协助项目经理部与业主及相关方完成竣工结算并承担工程尾款收回不及时、不能收回的经济责任。
11. 7乙方应对项日经理部与甲方签订的《项目标管理责任书》及《项日实施策划书》的全面完成提供担保,承担木项日因项日经理部经营管理原因发生的一切债务和经济损失,包括但不局限〕飞以下内容:
a、如木工程质量未能达到业主要求,经整改仍不能达到相关要求,按照业主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甲方应向业主支付的质量违约余,由乙方负担,乙方应直接向业主或甲方支付该违约金;
b.如丁程逾期竣工,根据业主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甲方应向业主支付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由乙方负担,乙方应直接向业士或甲方支付该违约金:。、如果本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则由此产生的向业主或总承包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交纳的罚款、及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支付的医疗费、抚恤金及赔偿金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直接向有关单位、个人或甲方支付该些费用;
d、由于项目经理部的原因异致甲方违约,造成甲方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向业主或甲方支付该违约金:
e、由于项日经理部的原因异致甲方违约,致使履约、预付款保函部分或全部没收的损失,该损失由乙方负担;
f、乙方承担由甲方为本项目签订的或乙方为本项目白行签订的物资采购、分包等合同产生的债务;
g、乙方承担本项目经理部终止或撤消后因本项日发生的所有债务。
11.8、乙方代表人同意为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有己发生或将来发生的债务提供保证,系乙方在本合同债务的保证人.
12、补充及变更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与木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书的内容为准。
13、本协议书与业主合同的关系
13. 1甲乙双方在本项日_卜权利义务的存续以业主合同的存续为前提,但业主的单一或某一项工程合同的解除不代表甲乙双方合作也随之终止。
13. 2如业主合同解除,本协议白行终止,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第9条的规定进行结算。如因此次合同终止,造成本次联营合作损失的,由乙方负担。
14.协议解除
14.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