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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工作的改革

时间:2013-05-10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叶子 点击:

浅谈公安工作的改革

    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公安工作的改革,各地普遍实行了派出所所长负贵制,由于公安部对所长负责制没有一个确切的规范。很容易出现片面理解的间题。业务工作和政治工作的辨证关系,过多强调所长负责制的宣传,冲淡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甚至有的一些地方曾在公安机构改革中试想取消派出所政治指导员,使指导员自惭形秽。底气不足,影响了政工队伍的稳定。虽然公安部就上述问题专门于1988年下发了《公安部关于在机构改革中慎重对待政工机构的通知》明确指出:“在公安改革总体的方案没有确定前,各地不宜自行撤并政治机构,改变政委、教导员和指导员的编制制度”。并明确规定“正付指导员与所长和付所长同是派出所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主管政治思想工作,保证行政任务的完成”。但事实上思想政治工作摆不到位,指导员插不上手。形同虚设,调度失误,产生“责”“权”背离现象,严重挫伤了政治指导员的积极性。甚至有的指导员还担负着诸如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户籍管理等基础业务工作。没有充沛的精力投入思想政治工作。

    以上两个方面,即认识的偏差和体制的制约相互作用、互相影响,造成了公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整体功能的弱化。没有把思想政治工作做为一项长期的、系统的、战略性的任务明确起来,做到常流水、不断线,而只体现出机械应付的功能。上述客观因家与政工人员本身的主观因素相互作用,使政工干部队伍量小质弱的状况显得尤为突出。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人员老化。各地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将工作多年的老公安委以指导员的位置,或对多年所长退下来改任指导员以示安慰。二是文化知识结构偏低,派出所指导员以初中学历偏多,就其知识水平而言难以胜任对大,中专年轻干瞥的思想教育工作。三是由于“责、权、利”的不统一,理不直,气不壮,使指导员从主观上不思进取,产生混着于、退了劝的思想。不是刻苦钻研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特点,从而出现干什么不知道什么的怪现象。如对某公安分局10个派出所指导员采取闭卷问答的形式提间:“什么是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和方式方法是什么?”竟有7人答不上来。四是矛盾上交、明哲保身。对干警存在的间题不是及时发现,抓早、抓小、抓预防,而是等问题成堆后,向上一交,一了百了。五是纵向管理脱节,基层派出所思想政治工作各自为阵,貌合神离缺乏系统化管理。

    综上所述,基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整体功能弱化的根本症结,在于指导思想偏差和体制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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