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2)
任何可再生要素的价值的衡量都与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价值有关,但是,科技产品与其他要素所不同的是对科技产品的生产本身意味着对传统技术的突破,因此,它对于物质生产的贡献不能用逆推的方法(backward)来衡最,而要用前瞻(forward)的方法来预期。如果将上述悖论结合起来考虑,要将科技从公共产品转化为商品,从制度安排上要解决的问题是能否将科技在未来生产过程的贡献价值折为现值在即期市场实现,如果这种折现的制度安排可行。它不仅因能够用未来收益来弥补现期投资而能吸引更多的私人投资者,更为重要的是它说明科技由公共产品转化为非公共的商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实可行性。而美国NASDAQ市场的出现正是顺应了科技转化为商品的这种制度安排的要求,证明了这种转变的可能性。
与上述问题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因为科技商品的价值实现是一个未来发生的过程。因此,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使投资科技商品成为一种风险投资,这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如何分散科技投资风险的制度要求。
总之,除了新增长理论所论及的科技作为生产要素的约束条件之外,我们认为还存在如下一些约束:首先,从认识上讲,是否承认科技是商品。是否承认企业、个人对于科技商品生产过程中的资本投人,科技转化为生产要素的重要前提;其次,从制度上讲,是否存在着将科技要素未来收益折现以及能否将科技投人的风险分散、化解的制度安排,是关系到科技能否转化为直接的生产要素的充分条件。
我们虽然对于新增长理论中的一些不足之处进行了局部的修正和补充,但是,在对于将科技作为生产要素的分析中仍有两个技术性的问题没有涉及和解决。
第一,是否所有的科学技术和人类认识世界的知识都可以作为直接的生产要素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发挥作用,这个问题将涉及到政府和个人在科技投人过程中的边界界定。
第二,科技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能否脱离一定的事物载体,因为在传统的经济学中对科技在生产领域中的作用分析不是与劳动力结合在一起,就是和固定资本的分析结合在一起。
对于第一个问题在我们的分析中强调的是可运用于生产的科技因素,而忽略了基础科学部分,而第二个问题在多数情况下我们是将人力资本的概念代替了科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