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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美院2013年招生简章(2)

时间:2013-05-23 15:54     来源:无忧教育网    作者:淡淡   点击:次  

并有志于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作和艺术理论研究的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⑷ 省级美术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 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⑸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 2013年我院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港澳台侨生。

二、报考规定

1.专业考试考点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沈阳: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望中路146号

天津: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郑州:郑州市第106中学,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无锡: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考点,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无锡湖滨中学

长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省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武汉: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5路考试院考场

成都: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四川省成都市簇文盛路1号

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月2 日10:00-2月15日24:00

现场确认日期:2013年2月20日-21日

专业考试日期:2013年2月23日(所有考点)

注:

(1). 北京考点根据考场容量限定报名人数,额满报名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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