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发言

农村综合改革会议发言(3)

时间:2013-04-09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淡淡 点击:

  农村综合改革会议发言(3)
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乡镇领导职数核定为:2万人以内的乡镇7名,2至4万人的乡镇8名,4万人以上的乡镇9名,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实行交叉任职或兼职。一般干部要实行一人多岗。16个乡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做到“两还”、“一剥离”、“四加强”的要求,在白鹤滩镇、老店镇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药山镇、大寨镇、小河镇、马镇、新店乡、崇溪乡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经济发展办公室”2个内设机构;其余乡镇只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相关助理员;乡镇不设政协机构;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基层维稳中心(站)的通知》(市办通〔2007〕68号)精神,将乡镇综治办、维稳办、矛盾调处中心合并,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中心(简称综治维稳中心),属党委职能。要坚守乡镇编制5年内只减不增的政策底线不动摇,严格按核定的编制数额配备乡镇人员。除中央和省、市有明确规定外,县直部门不得要求乡镇对口设置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财政、编办、人事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切实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核拨财政经费,加强动态监控,建立稳定、长效的乡镇行政事业编制约束机制。各部门要大力支持乡镇机构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年终考核等借口来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三是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努力构建更加有效的运行机制。要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分开的原则,以建立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突破口,采取按职能归并模式,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畜禽疾病防治职能剥离出来,成立乡镇兽医站,履行畜禽疾病防治职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上划为县直部门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为乡镇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必须加快改革步伐,确保在今年10月28日前全面完成乡镇机构设置、重新核定乡镇编制数及人员分流工作。四是做好各项交接,确保资产不流失。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要做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的人员接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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