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律毕业论文范文(7)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可塑性和可造性。从某种意义上看,对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的责任大于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责任。打击仅是低层次的防范,预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只有社会各方面,只有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证这一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①2004年3月14日新华网云南频道
②北京大学法学院刘中发《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③1999年6月28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