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投资企业必须适应投资体制改革(4)
按照1995年的物价水平,以投资建设一台20万千瓦火力机组,设备使用18年折旧率为5,3%计算,合理的还本付息电价应为0.59元/千瓦时,可以看出,国家规定的电价比实际合理电价要低得很多。
不合理的电价,影响了电力行业自有资金的积累。要确定投资主体的地位,我认为电价应逐年加以调整。当然,在现实情况下,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期,完全放开电价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应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既要考虑用电者的承受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后,投资主体的利益,使投资主体得以保本微利,扩大资金积累,使电力行业投资企业得以滚动发展,促进电力建设。
4,转换经营机制,强化风险意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的第四个属性是,投资主体是投资风险和投资责任的真正承担者,因此,电力行业的投资企业要转换机制,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履行投资主体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