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教育论文
摘要:本文从心理学的角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粗浅的探讨,阐述了这一工作的心理机制,提出了法制教育的心理目标及相应的实施办法
关键词:青少年 法制教育 心理机制
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然而,青少年犯罪现象仍令人担扰。因此,如何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使教育成果落到实处,从而杜绝青少年犯罪,实在是学校(尤其是职校)法制教育工作必须认真探讨的问题。在我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制教育并不单纯是向学生宣讲法律知识,要真正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就必须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心理机制层面上来把握其实质,并探讨相应的实施办法。现将我们从心理学的角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以下简称:法育)所进行的研究,以及与此相关的法制教育措施报告如下:
一、法育的心理机制
法育的目的应该是形成良好的法制素质,因而,必然遵循素质形成的心理规律。我们在运用素质形成的心理学理论进行法育的实践中,觉得“心理内化论”能很好地揭示法育的心理机制。心理内化论认为:人的道德、知识、智力等,归根到底都是从外部的东西(活动)转化或移植而来的,也就是把外部的东西(要求)内化为自己的东西(自觉的要求)[1]。而对学生进行的法育,实际上是,也应该是德育的组成部分,因此,必然遵循心理内化的规律:把外部的法制规定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那么法制规定的心理内化是如何实现的呢?我们试用道德内化的心理规律对法育的心理机制解释如下:
(一)、知,情,意,行模刷式
这一模式把法制规定内化的过程概括为:法制认识〔知〕、法制情感[情]、法制意志[意]、法制行为[行]四个环节。
法制认识(知)是对法律、法规等的认识过程,主要经历三个阶级:①法制知识的理解。了解和掌握法制知识,知道如何按法办事。②法制观念的形成。承认,接受法律规定并认识自己应该依法办事。③法制评价能力的发展。能够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评判自己和他人的行为。
法制情感(情)是对法制行为产生情绪、情感体验的过程。守法是产生愉快的情感体验,违法时产生痛苦的情感体验,这样就产生了法制情感。
法制意志(意)克服困难、百折不饶地依法办事,并能抵制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决不违法的心理过程称为法制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