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论文

请给孩子多一点“平等参与”的机会

时间:2013-04-11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丫丫 点击:

请给孩子多一点“平等参与”的机会

    让儿童获得“平等参与”的机会,这个问题常常被我们所忽视。人们在提起儿童的时候,习惯说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经常有意无意漏掉参与”;在讨论有关儿童的事项时,几乎不征求儿童的意见,比如与儿童的关系最为密切教育改革,常常是成年人为一些概念吵来吵去,并不关心儿童的感受;又比如儿童文学、儿童电视剧评奖,从来就没有一个独立儿童评审团来决定评奖事宜;六一儿童节,儿童们的活动完全由校方安排;家中的娱乐、交友、家庭事务,很少有家长真正听从儿童的意见;儿童经常在一些成年人的会议上致词或者发言,但那根本不是儿童的本意,他们还经常被叫去站在会场献吹号,但那些会议往往和孩子们没有丝毫关系……

    有关资料表明.在我国有79%的儿童在农村,21%的儿童在城镇。但显然,城里的孩子比农村的孩子参与机会更多,他们更多地被选为儿童代表。另外,残疾儿童在儿童总数中占的比重是2.7%,然而,这部分儿童经常被人们歧视,他们发言的机会少得可怜,一些流浪儿、孤儿则更少被别人认真倾听。

    日本心理学家长岛真夫等人研究了班级指导儿童“平等参与”的意义。他们在小学五年级的一个班进行了实验。这个班有47名学生,他们挑选了在班级中地位较低的8名学生,任命他们为班级委员,在他们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给予适当的指导。一个学期过后进行测定,发现他们在班级中的地位有显著的变化,第二学期选举班干部时,这8名学生中有6名被选为班级委员。另外,也观察到这6名新委员在性格方面,诸如自尊心、安定感、明朗性、活动能力、协调性、责任心等特征都有明显变化。

    可见,孩子的性格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受“角色”影响的。发挥孩子“平等参与”的良好效应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儿童“平等参与”是一种权利。有关学者深刻而严肃地指出:儿童不应该被简单地视为一个弱小的群体而仅仅籍要特殊的照顾,他们应当作为一个拥有权利的群体而被所有人尊重;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是儿童的基本权利之一,而不是成人的恩赐;儿童有权对影响儿童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儿童也有权要求成人倾听和参考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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