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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学考试助学实践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助学与育人的辩证统一(4)

时间:2013-01-09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叶子 点击:

在自学考试助学实践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助学与育人的辩证统一(4)

    第四,必要的教学条件与场所是保证助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助学机构要努力使办学条件逐年得到改善,至少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室、图书室、机房、多媒体教室和必要的设备,以满足教学与学生自学的需要。

    第五,要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这些考学生创设最佳的排疑解难的助学环境,是帮助广大自考学生顺利通过自考以获取高校学历的重要保证。通过助学活动,不仅使学员在文化素质上得到提高,而且通过管理、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与环节,使他们在如何生存、如何处事、如何做人等综合素质方面有新的提高。 

    实践证明,多年来助学机构在管理工作中注重育人的许多成功尝试,均产生了积极的效果。现归纳、概述如下:

    第一,优质服务,自树形象。助学机构要以良好的社会形象自树、树人,才能达到管理育人的目的。助学机构实施有效管理,达到管理育人的目的,应主要靠服务意识、服务质量,靠人性化管理,靠自树形象。因教育管理的要素主要是人,实施管理是通过人际关系来实现的。普通高校对学生进行管理,除伦理道德、人性化因素外,对违纪者也要有处罚的权力。高自考助学只能靠管理者的自觉与主动实施有效管理。

    优质服务的具体任务是为学员排忧、解难,以提高他们接受管理的自觉性和学习的主动性。为帮助学员尽快调整学习方法以适应高自考学习形式的转变,一要通过招生、班会、个别咨询等渠道正确宣传、讲解高自考的特点、助学性质、学习规律和学习方法;二要在学习过程中通过班会、布告栏及时发布考试、学习、教材、新规定等信息;三是学员中凡有关于考试政策的疑难问题,在市自考办的指导下,助学机构要准确、耐心地解答。学习中的难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认真排疑。帮助学员排优解难,也包括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员实行减缓缴纳学费的政策。总之,助学机构的管理者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为学员服务的自觉意识,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到优质服务。

    助学机构要注意树立讲诚信,依法依规,重质量的社会形象。因为,教育机构的形象有无形的教育影响和号召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口碑力量。比如招生宣传,只有坚持依法,依规、真实、诚信,摈弃虚假、夸张具有欺骗性的简章、广告,才能取信于社会。绝对不允许像个别助学机构那样搞什么“保毕业、保分配”的虚假承诺。这种类似商业欺诈的违规行为,只能自毁形象,而且会给受骗的学员的心灵上造成难于弥补的负面影响。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教育工作者,既应为今天的办学负责,更应为学员未来的发展负责,一切行为应以学员受到良好的教育为目的。有个别的助学机构和个人为兑现“保合格”的承诺,采取非常手段组织学生到千里之外,寻找作弊考场“应试”。试问如此“合格”,价值在哪儿?这种投机取巧行为对学员人生观、价值观、做人原则等将带来何种影响?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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