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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标准答案”利少弊多(3)

时间:2013-03-16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丫丫 点击:

设立“标准答案”利少弊多(3)
存在绝对真理。而应当使他们虚怀若谷,广开思路,在比较和对比中鉴别,在讨论和实验中选择,培养起一种尊重真理、追求真理的科学的思维方式.搞教育的,如果不能鼓励学生用科学的怀疑精神去探索,去实证,用科学的思维方式认识问题,而让“标准答案”以绝对真理的面目出现,去钳制学生的思维,那就谈不上“发展人”,而是“室息人”了。标准答案不废除,面对千千万万个“树蒙达”的,除了出走,只有两条路:或者乖乖就范,从此惟老师之命是听,为浮夸风、假大空的蔓延添油加柴;或者对抗,不及格,不能升学,接受无尽的打击挫败,最终丧失学习的兴趣。这是现在语文教学最犯众怒的地方。

客观真理是有的,反对做标准答案,不等于主张颠倒是非、混淆优劣,真理人人有份。但客观真理是一个极限,任何人最多只能做到尽可能地趋向于客观真理.拿分段来说,对一篇文章如果出现了几种不同的分法,我们只能甄别:有的意见没经过认真阅读就提出来了,这种意见很快便会被否定。有的分法部分有理,部分经不起推敲,稍作付度和讨论也能使意见统一。有的情况就要复杂多了:根据情节发展分,根据表达方式分,根据时间空间的转移分,根据人物出场顺序分,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就会有不同的分法,不好一以概之地说谁对谁不对,只能通盘考虑文章的文体、内容、表述的重点、作者的倾向、全文的风格等,比较出哪种意见更趋合理.课文前面的预习提示、后面“思考与练习”里的说明,还有教参上的分析,可能比常人考虑得更全面,分析得更透彻一些,对语文教师、对学生无疑有借鉴作用。但是它们不是“标准”,起码在表达上不能包罗所有恰当的说法,而只是一家之言。

要谨慎又谨慎地对待阅读中出现的间题。那些基本正确的答案,也可能有论据不足、说理不透、表达不准确的毛病;那些基本上不正确的答案,也可能含有合理的因素。老师认为对的,不见得从各个角度看都完善;学生回答的,可能不是老师心里想的,但不见得不对。答案正确与否,不能笼而统之,也不能一概而论,应以“合理”为准。

毛泽东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最省气力,它可以由人不负责任地乱说一气。设立标准答案就是一种图省事的办法.比如这样的试题:“选出正确表达的一项:A人最宝贵的是生命.B人,最宝贵的是生命。C生命对于人是最宝贵的。D对于人,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让学生肯定其中一项,等于同时否定其他三项,这是什么“答案”?阅卷时,对分段、概括段意、中心意思、分析类的答题,阅卷人时常有争论。既然能争起来,说明各方必定有自己的道理,如果只是图省气力,简单地画一道杠杠,这样算对,那样算不对,弄得连阅卷的老师都掌握不了是与非、有理与无理、优与劣的界限,只剩下长官意志。长此下去,不要说学生,就是教人者中间,都不可能有生动活泼的研究气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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