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与解决对策分析(3)
(三)拓宽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方式可以采用创业基金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方式。创业基金投资是指可以使用一定的方式和方法来吸收金融机构、个人和其他组织的资金,并投入那些尚未上市且具有高速发展潜质的中小企业、新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一旦中小企业获得上市资格后,创业基金就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抛售其所获得的股权而收回资本并获得收益。私募股权投资是针对于公募融资,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少数人、机构投资者募集,其销售和赎回都是投资方和融资方私下协商而进行的,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私募股权投资者提供给尚未满足贷款条件和上市要求的中小企业充足的资本金,而且还给予中小企业管理、技术和市场的支持,从而拓宽了融资渠道。间接融资主要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使得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实现资金融通。中小企业一般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融资工具来达到融资的目的,如贷款合约、银行票据的融资、授信贷款、个人创业贷款以及金融衍生产品(如期货、期权等产品),规避了投资风险。
因此,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不仅需要一个宽松的融资环境,健全的法律保障制度,还需要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融资渠道宽度的拓宽,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章敏.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研究—以海南省为例[J].南方金融,2009(5)
2.李红梅.浅析江西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与对策[J].理论导报,2011(4)
3.王嘉荣.如何解决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J].中国商贸,2011(21)
4.赵娟.后危机时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研究[J].山东英才学院学报,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