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快乐教学”变成了“乐而不学”
北京市某教科所的一位老师告诫那些从事“快乐教学”的学校和教师,千万不要追求形式上的“快乐教学”,而变味成了学生“乐而不学”。他指出: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快乐教学实施至今,其成果有目共睹,无不为之欣喜。然而兴奋之余,又不能不看到令人优虑的一面—盲目追求形式的不良倾向。
有的教师为了“快乐教学的实施”,在课堂上以讲故事、引用典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强化无惫记忆。这种适当穿插与教学有关的小故事或一两个引人深思的典故的做法,对启发学生思考问题,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大有裨益。但如果忽视课堂结构的科学性,则会因为时间比例严重失调,而使学生兴奋点不在所学内容。其结果自然是“乐而不学”。这种做法,说到底.是喧宾夺主、本末倒置,必然导致“教”与“学”脱节。
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中指出:“如果你只指望靠表面看得见的刺激激发学生对学习、对课的兴趣,那就永远也培养不出学生对脑力劳动的真正热爱……没有积极的脑力劳动,学生任何兴趣、任何注意力都是不可思议的。”
课堂上“快乐教学的实施”,功夫应用在“乐学”上。教学手段的运用应立足于促进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给学生以充分的思考时间,鼓励学生勇敢参与,从而产生“爱学的情感、会学的能力,进而达到学会的目的”。只有把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统一起来,才能在强化无意记忆的同时,强化有意记忆。强化乐学的同时,强化刻苦学习精神的发扬。要使外在“刺激”唤起内驱力,让学生在学习中得到成功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