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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教授治校的变迁

时间:2013-05-04 来源:无忧教育网 编辑:叶子 点击:

试论教授治校的变迁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教授治校作为一种民主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在对教授治校的发展历程及科学内涵进行论述的基础上,对教授治校提出了几点见解。

    近几年来,社会对高校的不满情绪愈来愈多,主要集中在人才培养和学费过高,甚至一些网站还刊登出了我国高等院校公力下降的文章,大学的“象牙塔”之光辉已经黯淡了。因此,我国高等院校改革到了一个关键的时期,高等院校何去何从,如何能为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各家都在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其中探讨最多的是“教授治校”。

    教授治校是个舶来品,清末民初时引进我国。1912年,蔡元培出任教育部总长,亲自起并颁布了《大学令》,第一次从法律上规定了教授治校在高等院校的地位。1917年,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实践了自己教授治校的理念,为北京大学的辉煌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那么究竟什么是教授治校呢?

    教授治校作为一种大学管理模式启蒙于中世纪的法国巴黎大学,到19世纪的德国柏林大学得到充分发挥。柏林大学建立在洪堡设计的学术自由、教研结合和通识教育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上,其中洪堡认为,学术自由指大学纯粹是为了学术的发展而存在的,大学的特征在于将学问看作是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断地进行研究,大学的教师学生都应为学问而不断地研究、追寻学问是大学必须坚持的原则。因此,大学必须有一群对学术充满热情、笑对寂寞的学者,他们不受国家的管束,不受名利的牵制,完全服从科学的内在要求,自由自在地进行科学的探索。

    由此看来,教授治校的基本含义是教授(大师级的教授)应在大学的决策与管理中起决定性的或主导作用,而大学的行政机构则起服务与辅助作用。通俗地说就是让内行人做内行的事。

    在这个阶段,由于教授拥有绝对的权威,使教授有足够的权力和自由,按照学术的规律来决定教学、科研等事务,让学术在正确的轨道上得以继承与发展。由于当时大学教育属于精英教育,学校规模不大,比较容易管理,使得教授有足够的热情和精力来管理校务和进行学术研究。此时科层架构“寄生于”学术架构之中,同时高等院校和社会的联系比较少,高等院校的社会功能较弱(此时高校可以被称之为“象牙塔”),使得较为纯粹的“教授治校”得以存在。 但是事务往往具有双重性,“教授治校”也是如此:①当给教授足够权威的时候,也就产生了滥用权威的可能性,如果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聘用教授人选时犯下用人错误,就会对学科发展产生难以挽回的影响;“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像其他所有社会组织一样,大学中也存在着代表不同利益的集团,他们相互之间为自己的利益进行着冲突和竞争。由于教授在学校里处于绝对权威的地位,因此,切断了其他人参与管理与决策的机会,压抑了年轻人的发展,损害了其他集团的利益,影响团队的凝聚力;学校从其本质上说是一个社会组织机构,着纳税人的钱,就应该有义务和责任对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进行研究,而在教授治校的学校里,教授拥有绝对的权威,其研究兴趣往往是个人的喜好,对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关注得不够,阻碍了新学科与新知识的产生。

   19世纪上半叶,随着知识的专业化和专业的不断分化以及新学科在大学中得到认可等变化,已经足以使高等学校发生从量变达到了质变的转变。学校作为一个“有生命的社会组织”,它们之间原有的平衡被打破了,学校要生存必须要适应社会这个环境,要进化。美国率先在高等院校成立了教授会,在学校里设置了系,这个改进促进美国的高等教育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

    随着精英教育的结束、大众化教育的到来,学校规模的空前扩大,学校的社会功能得到足够延伸。高等院校的事务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关注也越来越多,高校的教授身处在两个架构当中,已经没有精力来同时管理好学术和行政两方面的事。曾有人以美国几百所大学的资料为基础,把教授的参与分成两类,一类是学术性的参与,包括课程设置、专业设置、评定教授标准的参与等等,另外一类是资金分配等行政性事务的参与,结果发现:教授如果只是参与学术性的管理,那么参与度越高,学校的业绩表现越好,而教授对于行政性管理的参与则相反,参与越多,学校业绩表现越差。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来临,高等院校就必须形成一种更为复杂的社会组织,不但有着学术架构,科层架构也应以独立的形式存在,并获得足够的权力。学校的管理专业化越来越突出,管理成了一门专业知识,相应的教授或教授会的权威不可避免地在管理层面相对减弱。同时由于教学任务的增加,普通教授(师)也要求分得一部分的权力。因此“教授(师)治学、行政管校”成为现今学校的一个现象。大家都普遍认同,高校有三个基本的功能: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这三个功能通俗地说就是知识的传播、创新和应用,这三个的载体是教授(师),由此看来高校的行政管校其目的应该是为教授治学服务的。从仿生学的角度来看,教授治学就是学校的大脑进行思考、下达命令,行政治校就是人的器官来完成大脑的命令,究其本质,现今的“教授(师)治学、行政管校”和过去的“教授治校”是一样的,都是内行人干自己内行的事。

    但是在我国,行政权力常常大于、甚至完全取代学术权力。为平衡这两种权力,高校势必要坚持和弘扬学术自由,重视教授治学。教授治学制度的确立,使得教授对于学术管理具有发言权和决策权,从而成为阻止大学行政权力扩张的制度堡垒,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泛化和学术权力的行政化与官僚化,从而保持大学的学术本色,教授治学对平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现今,社会已经发展到了网络时代,面对这个社会环境的变化,高等教育要适应这个社会环境,已经出现了一些相应的进化:早在1993年,英国开放大学这一网络高等教育的先锋就已考虑创建电子校园。英国开放大学所设计的电子课程,不仅仅能使学生进人该校设施,而且还能进人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图书馆、数据库和其他信息资源。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于2001年计划实施为期十年的免费开放,网络课程计划(Open Course Ware,即OCW),截至2006年5月,已经有34个系的1656门课程上网并免费面向全世界开放。

    但是这个变化只是一个开端,还没有涉及到学校的“教授(师)治学、行政管校”这个的管理模式。这个变化带来的一个现象就是大学校园的延伸,大学的“围墙”已经在逐渐地“拆除”,高等学校为“终身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将作出应有的贡献。这个变化将会有更多的职业技术人员来服务于大学的延伸,管理的专业化、知识化的现象进一步加强,但是无论怎样千变万化,大学的本质将始终如一:就是让内行的人管理内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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